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受到农户或是其他主体的流转申请后,除了要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外,还需要发布流转公告的。对其公告的发布一般都是需要满足一定要求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流转公告有哪些要求?
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流转公告有哪些要求?
1、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流出方提交申请材料,协助起草产权流转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土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土地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利用现状、预期价格、流转方式、流转用途等内容);
②流出方的基本情况;
③流入方的基本要求;
④对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⑤交易方式;
⑥需要公布的其他事项。
2、公告经流出方确认后,应及时通过交易信息平台和公告栏对外发布,必要时,还可通过电视、期刊、村务公开栏等媒介进行发布。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告期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受理意向流入方提出的交易调查要求,并协助意向流入方采用以下方式调查流转土地的情况:
①资料查阅;
②答疑澄清;
③现场踏勘;
④产权查询。
4、公示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协助流出方做好相关工作:
①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流出方提出延长公告发布期限时,应延长公告发布期限;
②出现重大变化,流出方提出变更公告申请时,应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核;
③确实需要修改公告的,应及时废止原公告,并对原公告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④涉及价格、流转期限、资格条件等可能对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应重新计算公示期限,并应通知已提交申请的意向流入方公告变更情况。
二、农村产权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1、由农村产权交易的当事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是农民个人)向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书,并提交标的物权属的证明文件、转出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准予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中介机构评估报告或标的物底价依据、交易标的物的情况介绍等资料。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申请受理后,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并利用相关公开开放式,公开发布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有受让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提交报名申请,并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核合格后方能取得交易资格。
4、交易成交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会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农村产权交易凭证》,并将交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交易成交后,交易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合同(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