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除却受理那个流入及其流出的资料外,其还有着着组织交易的服务。在其组织交易时一般都是会遵循交易基本原则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基本原则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可采取协议流转、竞价、拍卖、招标以及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其中协议流转、竞价、拍卖、招标等主要交易方式的基本程序。
2、公告期满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征集到的意向流入方情况和产权流转公告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一般交易方式如下:
①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时,采取协议方式进行交易;
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时,可根据交易标的具体情况采取竞价、拍卖、招标等形式组织交易。
3、交易结束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组织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4、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根据“产权流转公告”和交易结果起草“产权成交公告”,并通过交易信息平台、公告栏、相关媒介等对外公示,必要时应在交易项目所在地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对外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告期间,若相关方提出交易过程中存在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规、提交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时,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经核实后,应撤销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交易,并予以公告。
二、有哪些合法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包括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林业产权交易所,以及各地探索建立的其他形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1、这些机构既要发挥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的基本功能,又要注意发挥贴近“三农”,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流转交易产权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的特殊功能。
2、主要包括为市民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还可以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
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可以是事业法人,也可以是企业法人。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经过科学论证,由当地政府审批。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流转服务平台,是现阶段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