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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流转协议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如何协助结算价款?

在流转双方确定流转意向并且约定好合同内容后,就需要签订其流转协议及其结算价款的。那么,在签订流转协议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如何协助流转双方结算价款呢?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吧。

一、在签订流转协议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如何协助结算价款?

1、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协助流入方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2、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督促流出方出具收款凭证。

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鉴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交易价款结算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出具流转交易鉴证。

2、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具的交易鉴证应载明以下事项:

①项目编号;

②签约日期;

③流出方及委托人全称;

④流入方及委托人全称;

⑤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

⑥成交金额;

⑦支付方式;

⑧其他事项

三、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有什么作用?

1、交易鉴证书是农村土地经营权确认的证明;

2、涉及权属变更的,交易双方可持交易鉴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区县相关机构依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3、在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申请相关补贴、农业设施用地、抵押融资等需要农村产权权属证明材料的,交易鉴证书可作为规范凭证;

4、融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信息登记时,须提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出具的交易鉴证书。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主要起到的是协助作用的,若是大家对于在签订流转协议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应如何协助结算价款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